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贴小广告被罚 当志愿者体验清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5-31 09:49
  

  晋江新闻网5月31日讯  “我在晋江经济开发区违反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乱张贴小广告,造成市容环境不整洁,保证不再犯,现求30个赞,请大家以我为戒,共同维护城市干净整洁。”近期,男子耿某在朋友圈发了这条消息。

  原来,前不久,耿某伙同两名女子在晋江经济开发区中华路张贴招工小广告时,被正在巡逻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耿某称,有人以每天150元的价格雇他张贴招工小广告,他觉得钱不少,活又比较轻松,便欣然同意。

  目前,晋江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对此立案查处。耿某因为“在树木、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乱张贴广告”被处以罚款。

  25日,耿某来到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当志愿者,体验清洁工人的工作。一开始,一张巴掌大的小广告,耿某又刮又撕,清理了七八分钟才弄掉。为此,他感慨地说:“贴的时候一秒钟,没想到清理时这么麻烦。今后别人给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干这事了。”

  随后,耿某的朋友圈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条消息,朋友们纷纷留言,希望他引以为戒。

  据了解,近期,晋江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队开展违规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辖区违规小广告进行清理;二是对张贴小广告且不配合立案处理的业主申报停机处理;三是对乱张贴小广告的人员进行立案处罚,并动员其做志愿者,自行整改,清理违规小广告,最后在朋友圈集赞号召大家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记者 朱艳)

标签:城市环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