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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家企业申报省第四期百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9-06 09:01
  

  晋江新闻网9月6日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工信局获悉,截止目前,已有三批企业合计50多家企业申请福建省第四期百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

  据了解,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贷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已先后设立三期各100亿元规模的纾困贷。此外,第四期专项资金贷款,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今年6月30日之前设立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贷款。

  “目前,第一期到第三期纾困资金中,晋江有300多家企业对接成功,累计放款金额20.7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的暂时流行性困难,稳住就业岗位与订单。”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受访中,不少申报成功的企业表示,中小微企业纾困贷通过直接减免贷款利息,为企业减少了部分在实际运营中的运营成本。然而,进入还款续贷期的企业仍面临融资困难,他们普遍希望银行授信额度可以不减。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纾困贷设立的同时,省财政厅还就相关政策衔接提出了具体措施,着力打造立体式优惠贷款支持政策体系,帮助中小微企业持续获得融资支持。

  据悉,省财政厅等五部门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各家银行应积极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按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商贸贷、外贸贷、科技贷、线上经济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并予以支持。同时,持续关注前三期已获得纾困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合作银行以金服云平台数据为基础,继续为经营正常、无信用不良的前三期获得纾困贷款的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满足其融资需求但不重复享受纾困贴息。已获得前三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申请其他政策性优惠贷款的,各家银行应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尽快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

  除此之外,上述人士还温馨提醒,本期专项资金贷款重点向制造业、批发零售、外贸商贸、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倾斜。已获得前三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第四期专项资金贷款;已获得其他贴息支持的贷款不重复享受贴息。本次专项资金贷款不限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先申报先审批,百亿元补贴金用完即截止。

  (记者 蔡明宣)

标签:企业申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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