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产业财经 >>正文

总额预计约7.6亿元宝龙商业与厦铁投资订立物业租赁协议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8-26 11:46
  

  晋江新闻网8月26日讯  近日,宝龙商业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厦门地铁投资(作为出租人)订立租赁协议,内容有关租赁相关处所作集团的物业租赁服务业务之用,自交付日期开始为期20年。该等处所为厦门地区开发中高速公共运输系统配套的购物街及商业设施。

  据悉,该合作租赁协议租金付款总额目前估算为约7.6亿元(含增值税但不包括分成租金)。

  公告称,作为商业运营服务业务的一部分,宝龙商业集团管理及经营零售商业物业的多元化组合,包括商场及购物街,目标消费者、物业位置及面积及物业类型不一,其中包括为位于购物街及商场内的单位提供物业租赁服务。该集团向业主租赁购物街单位及商场,并分租给租户,而集团从中获得租金收入。集团已于6月29日在公开招标中提交对该等处所租赁的投标申请,随后签订租赁协议有助于公司满足其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记者 王云霏)

标签:宝龙商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