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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井一男子酒后到派出所查自己结果被交警罚162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5-27 09:29
  

  晋江新闻网5月27日讯  男子酒后到派出所查自己是不是罪犯,结果因醉驾、未戴安全帽和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被记39分,罚1620元。

  “你们查查,我是不是罪犯?”21日17时许,一名青年男子走进派出所对民警说。

  “你是怎么来派出所的?”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有股浓浓的酒味。

  “我骑摩托车来的。”男子直言不讳。

  值班民警哭笑不得,查询他不是逃犯后,遂将其依法移送至交警金井中队。

  金井中队民警调查发现,男子叫许某,26岁,金井当地人。当天,他不但饮酒驾车,还持小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

  经检测,许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1.18mg/100ml。目前,许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无牌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驾驶证扣39分,罚款1620元的处罚。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郑璐萍 林依馨)

标签:交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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