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时代法律援助新路子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晋江新闻网3月20日讯 近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多年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立足本职、立足实际,努力探索新时代法律援助的新形式、新路子,不断延伸服务机制,拓展服务空间,实现“互联网+”法律援助全覆盖。2016年来,中心共受理案件5316件,位居泉州第一。
受援对象给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
法律援助全覆盖 零距离服务暖人心
2016年,中心在全省率先构建市、镇、村三级线上、线下立体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实现了法律援助全区域全覆盖。
线上,借助科技的力量让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12348”法律服务电话等服务平台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线下,全市构建和完善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级联络点395个、联络员411名,在市人武部、团市委、总工会、法院、看守所、残联、妇联、老龄委、计生协会、劳动仲裁院等单位设立援助站,同时,向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特殊患者等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真正实现“零距离”法律援助。
晋江市“互联网+”法律援助的这一做法多次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肯定,广大群众纷纷点赞。
从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互联网+”法律援助到设立行业援助站等,中心通过一系列创新服务模式,让法律援助服务的渠道更加多元化,更贴近百姓生活。
法律援助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
晋江外来人员较多,为提供更加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建立农民工“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案件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群体性案件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中心还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受理。
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工群体维权,中心还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诉讼时效将至等紧急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先受理后补交材料。
2016年来,中心为受援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227.23万元。2017年至2019年,中心共有8个案件被评为泉州市“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18年中心还获评“泉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
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 辩护全覆盖
2018年6月,作为泉州市首批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单位,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及各承办律师沟通协调,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衔接工作,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试点以来,中心累计受理刑事案件1811件。
同时,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点开展值班律师工作,在泉州率先制定看守所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对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试点以来,提供法律帮助案件3746件。
强化案件监督 提升法律援助案件 承办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2016年,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泉州率先推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定《晋江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暂行规定》,定期对每起案件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对兑办案补贴,体现差异化,促使承办人端正服务态度,提升办案质量,让困难群众获得符合标准的服务,提高社会满意度。
下一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和起点,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维权促稳功能。
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
记者_黄伟强 通讯员_丁锦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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