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 >> 复工复产 >>正文

抗击疫情 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晋江市司法局制定加强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10条保障措施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3-10 09:15
  

  晋江新闻网3月10日讯 在抗击疫情期间,晋江市司法局制定加强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10条保障措施,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准确把握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决策要求,主动对接疫情防控指挥部法律服务需求,为拟出台的各项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规范性文件、通告和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

  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面向社会公开17位公益律师联系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和群众法律需求,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服务,为抗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问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帮助企业和群众共克时艰。

  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指派专人加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线轮值工作,对涉及疫情的法律咨询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及时梳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有针对性地整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能会遇到的复工复产用工、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以备企业和群众咨询。

  依托“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24小时×7天”实时在线的互动性公共法律咨询服务。10分钟之内,系统自动安排至少3名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群众可以不限次数免费追问,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全天候不掉线”,满足社会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引导群众尽量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关注“法治晋江”公众号,进入“法律服务”菜单栏,点击“法律援助申请”,线上申办法律援助。

  鼓励群众通过“法治晋江”公众号,查看各类公证事项办证指南,进行公证办理在线预约、预审。

  发布“法治晋江”公众号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在线申办操作指南,方便群众查找、了解相关办理流程,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开通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事务,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因退票、租赁、劳动关系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案件范围,并予优先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无须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对时效将至的紧急援助案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采取先受理后补充材料的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出行麻烦。

  推出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公证事项“最多跑一趟”服务。主动为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如期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提供不可抗力、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配合有关部门,为打击哄抬物价行动提供证据保全公证服务。全面推行EMS速递送达公证文书,让群众少跑路,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在《晋江经济报》上连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推送“众志成城、依法战‘疫’”微信公益宣传海报, 定期发布防控疫情微信推文,并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站前广场投放防控疫情法治保障普法公益广告,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读本》,积极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抗疫,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记者_黄伟强 通讯员_刘菁菁

标签:疫情防控|司法局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琳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