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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今起恢复现场业务办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3-16 09:33
  

  晋江新闻网3月16日讯  昨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恢复办理现场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今日起恢复法院现场业务办理,开放的区域包括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交通法庭立案窗口、各派出法庭立案窗口及信访接待场所。

  按照《通告》,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各诉讼服务窗口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佩戴口罩并主动在安检大厅配合体温测量,提供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确实无法提供“八闽健康码”的,应配合安检人员如实、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如有未佩戴口罩、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症状、未通过健康状况核验或近十五日内有疫区旅居史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后,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各诉讼服务窗口每次仅限一人办理业务,其他人员应在指定区域等候业务办理,并保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禁止扎堆聊天,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业务办理前建议事先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避免因资料不齐等原因造成“多次跑”。

  (记者_胡志法)

标签:晋江法院|现场业务办理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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