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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云”审判多起刑事案件 公司财务人员侵占超133万元一审获刑五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25 17:35
  

  晋江新闻网2月25日讯 20~21日,晋江法院利用在晋江市看守所设立的“法院远程视频审理室”,公开开庭审理6起刑事案件,其中3起当庭宣判,3起在中国审判网直播。

  审判人员利用远程视频与被告人连线,核对身份,告知诉讼权利,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典型案例

  2017年底以来,被告人吴某生作为晋江市磁灶镇宝洋陶瓷建材园某陶瓷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负责收取客户货款、记账、做账等职务便利条件,采用私自收取公司客户现金货款后通过做账货款抵充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1332932元,用于归还私人信用卡欠款、银行贷款等。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生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远程终端设备将庭审笔录在线发送至看守所打印,由法警当场将笔录交予被告人签名核对。

  疫情防控期间,晋江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并进行网上直播,不仅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到抗击疫情和案件审理两不误,同时又确保庭审的公开公正,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展现“互联网+”审判模式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吴国梁 尤燕玲 李巧敏)

标签:疫情防控|晋江法院|云审判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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