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不思悔改“二进宫” 男子醉驾撞上路灯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12-10 10:21
  

  晋江新闻网12月10日讯 经历一次醉驾被判刑,本应吸取教训,但晋江一男子却不思悔改,再次醉酒后开车上路,结果撞上路灯杆。

  4日凌晨3时许,晋江交警四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世纪大道闽星奔驰4S店路段,一辆白色小车撞上路灯杆,一男子坐在路边。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世纪大道青阳往安海方向的人行道上,车身右前方严重变形受损,车辆后方一路灯柱身凹陷,碎片散落一地。

  民警上前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时,一股浓烈的酒味迎面扑来。民警立即将其带回中队采集血样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男子施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1.1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经了解,12月3日晚,施某在晋江梅岭街道公司宿舍与同事一起喝酒,直到4日凌晨1时左右,才独自驾车回家。当行驶至世纪大道时,他头一晕一头撞上路灯杆。

  令人惊讶的是,施某竟是“二进宫”。早在2012年3月,他就曾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于2017年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施某却丝毫没有从上次的醉酒驾驶中汲取沉痛教训,反而再次挑战交通法律法规红线。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何茹莲 林依馨)

标签:醉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