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政策解读之《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特色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今年,晋江市对《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条款进行整合修订,重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政策亮点
新增田园风光项目补助
《意见》突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其中,对于按照《晋江市田园风光项目建设指南》实施的田园风光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对建设主体每亩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被认定为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或农业公园)建设国家级、省级试点项目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增田园风光项目补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全市15个田园风光片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更好地保护耕地和提升田园景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产业基础。”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如是说。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田园综合体或农业公园的项目再分别给予奖励的目的是什么?他进一步解释道,此举主要是为了鼓励各镇(街道)、村(社区)将田园风光项目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
据悉,目前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正加速推进,同时也正在加快申报国家级农业公园的脚步,有望在明年初步建成晋江市首个农业公园。届时,该项目将引领晋江市15个田园风光项目建设成为生产生活生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
据了解,田园风光项目的建设主体一般为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也可以由全资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从今年开始纳入上级补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一般应连片农田1000亩以上,可以跨镇跨村,晋江市鼓励连片1000亩以上农田纳入田园风光项目连同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农田建设一并实施,项目建设将严格按上级验收标准和《晋江市田园风光项目建设指南》验收兑现。
大幅度提高远洋自捕鱼上岸补助标准
《意见》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大大提高远洋自捕鱼上岸补助标准,给远洋渔业企业带来“利好”政策,可以帮助他们更心无旁骛地做好实业。
《意见》明确,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产品,对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产品在晋江市港口上岸的,按海关报关单净重数量给予每吨300元补助,全年累计超过1万吨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和以往不同的是,该项政策从原来晋江籍远洋渔业企业每吨补助200元、非晋江籍远洋渔业企业每吨补助100元统一提高到所有远洋渔业企业自捕鱼上岸每吨补助300元,并且新增年度累计超额奖励政策。
晋江市晋鑫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作为晋江首家远洋渔业企业,近年来每年在晋江口岸上岸的渔获量都在1万吨以上。按照原有补助标准,该企业每年至少能获得200多万元补助。假如今年渔获量为1.5万吨,按照新补助标准计算,其获得的补助将由原来的300万元提高至450万元,再加上超额奖励政策50万元,总共将获得500万元补助。
“新政的出台对我们企业来说真的是件大好事。”晋江市晋鑫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文泉表示,公司要维持正常运作和管理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后,不仅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还能激励他们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不断增加创收,从而更好地回报社会。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高补助标准和范围,将吸引更多的远洋渔业企业入驻晋江,更多的远洋渔获在晋江口岸上岸,进一步丰富全市群众“菜篮子”。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泉州港远洋渔业深沪作业区窗口作用,带动船员培训、船舶修造、远洋船队、远洋捕捞、冷链物流、水产品加工、水产品网上交易市场等产业链条建设,创建远洋渔业综合基地。
(记者_沈茜 秦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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