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汤新华被判刑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9-01-11 15:56
新华社长沙1月11日电 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湖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汤新华(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汤新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汤新华利用担任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湖南省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总商会副会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人事提名推荐、企业经营等方面为请托人肖某某等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2万余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被告人汤新华尚有人民币697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审理后做出宣判:被告人汤新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汤新华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记者 陈文广)
标签:汤新华|判刑|受贿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三明这个人被判刑了!因为带女儿看病时干了这些事2019/01/09
- 浙江温州“快递员性侵”案被告一审被判刑3年6个月2018/12/30
- 有关系,包入学?别信!福清有家长上当 骗子被判刑2018/12/25
- 安溪一派出所副所长受贿 充当赌场“保护伞”2018/12/18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