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送炮弹”到“送好水” 围头村见证海峡两岸沧桑巨变
从“送炮弹”到“送姻缘”再到“送好水”——
围头村见证海峡两岸沧桑巨变
渠成,水到。8月5日上午,汩汩流出的晋江水,从祖国大陆这一端,流到金门那一头,只用了2分钟时间。供水工程在大陆的入海口,位于晋江金井镇围头村。它是大陆距金门最近的渔村,被海内外誉为“海峡第一村”,这里是1958年8月23日海峡炮战的爆发地,也是海峡两岸通商桥头堡、海峡两岸通婚第一村。上世纪90年代以来,137位“围头新娘”嫁到对岸,亦有9位“台湾新娘”落户围头。从战争到和平,从通婚到通水,围头村民们见证了海峡两岸之间的沧桑巨变。
围头新娘参加七夕返亲节时合影留念(张九强摄)
围头村民做出历史性决定
走在围头村的宽阔大道,只见车水马龙,公园列阵;松风海涛中,碧蓝的海湾美景如画,游客熙攘;巷陌深处,光影斑驳,一派静谧闲适。登高远眺,10万吨级码头楔入蔚蓝的海水中,船影幢幢的不远处,便是相距仅5.2海里的金门岛。
如今美丽绽放的围头村,谁也想象不到它曾经饱受“八·二三”炮火洗礼。1958年炮战期间,仅16岁的洪建财,和围头父老乡亲一起踊跃支前,每天冒着硝烟,给海岸炮兵扛运炮弹、装弹药。
从枪炮到玫瑰,从冤家到亲家。1992年初夏的那场婚礼让很多人难忘。1992年,洪建财的女儿洪双飞在工作交往中与一位金门小伙陈应超相恋。金门小伙看上了女儿,并主动上门提亲,当时,这在洪建财看来,是件近乎不着调的事情。对于与围头一海之隔的金门,洪建财有着复杂的情感印记。
如今78岁的洪建财回忆道:“我当时考虑了很多,但想到这门亲事就是海峡两岸的缘分,最后还是支持了。”他的决定,被后来的媒体称为“历史性的决定”!洪双飞,也成了1949年后嫁到金门的第一个围头新娘。
从战争走向和平,从冤家变成亲家,洪建财既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亲历者。
围头新娘见证两岸交流变化
“来到金门后,发现回趟娘家真的不容易。”洪双飞说,围头与金门近在咫尺,但当初单趟的行程却要花费两天时间。从围头乘车到厦门,从厦门飞往香港或澳门,然后飞台北,再从台北飞金门,费钱费时又费力。而如今,围头到金门只要1个多小时。
“当时姐妹们最期盼的是什么时候能够直接坐船来回。”2000年,围头新娘吴美华嫁到台湾新北市,起初回趟娘家也是费尽周折。2005年,祖国大陆和台湾开通包机直航;2006年,泉州和金门航线开通,海峡两岸越来越近。
围头书记致力打造“海峡第一村”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在围头村体现得更为明显,从昔日没有外地人光顾到如今门庭若市,围头村人气兴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围头人的日子越过越美。“围头新娘”吴妮娜嫁给了台湾青年黄烟树,跟着丈夫在台北住了几年,后来,看准改革开放的好时机,两人又回到祖国大陆发展。这些年,台湾姑娘也成了围头媳妇。2009年围头小伙子吴聪明,迎娶了高雄新娘庄丽玲。
2017年,围头村游客总量已超过150万人次。全村仅渔业生产+鲍养殖+休闲旅游的全年经济总量就达3.5亿元,村集体收入300多万元,村民人均收入3.7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洪水平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保护海洋环境,致力把围头村打造成‘海峡第一村’。”
供水金门让对岸感受故土情
“通水对岸,为金门付出都是值得的。”洪水平清楚地记得,30年前,有围头女孩嫁到金门后,反映当地不像在围头娘家用水那么宽裕。有人表示,如果能把围头的水引到金门就好了。“若是从那时算起,围头女儿们盼通水都盼了30年了!”洪水平说。
2015年7月,福建向金门供水工程正式敲定,而供水管道的入海口就在围头。当年围头女儿随口一说的玩笑话,正逐步变成现实。
“现在打开水龙头,水哗哗直流,喝起来感觉很‘甜’。”66岁的蔡秀珍在金门见证了海峡两岸通水仪式,她的儿媳妇吴珍月也是一名围头新娘。
为了支持向金门供水工程的建设,围头村民们默默地尽着自己的一份力。据洪水平介绍,养殖业是围头的基础产业,头年大概有1000亩的海域面积因为施工受影响,虽然后面也会慢慢恢复,但还是有些损失,围头老百姓没有怨言,都很配合这项工程。
从“送炮弹”到“送姻缘”再到“送好水”,海峡两岸之间发生着沧桑巨变。而围头这个小渔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者_张晓明)
- 金井围头村设立 “围江公益慈善日”2018/09/28
- 福建日报:半个世纪多的情缘 晋江围头村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2018/09/26
- 福建首月对金门供水22.8万吨2018/09/21
- 福建日报:福建首月向金门供水22.8万吨 2018/09/20
- 围头发现一枚炮弹 警方成功引爆2018/08/25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