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实现海陆统筹发展
政策解读之《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积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产业,打造海丝前沿高地,建设海洋经济强市,2016年,晋江市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政策亮点
新增远洋渔业企业转产、转场补助
调整渔港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
《措施》明确,加大现代海洋渔业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鼓励渔业种业基地建设、支持水产冷库建设等。这是结合现阶段晋江市海洋经济发展实际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重点扶持措施,对晋江市海洋经济传统支柱性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过洋性远洋渔业受入渔国政策影响较大,有停航停产风险,给远洋渔业企业带来较大损失。《措施》提出,对受入渔国渔业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实施作业方式改造、继续留在原入渔国生产,或经农业部批准转场到公海或其他国家(地区)生产的远洋渔船,每艘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为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确保公益性渔港的日常管理维护,提高渔港防灾减灾运行能力,对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2016-2018年每年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补助;每年给予泉州港远洋渔业深沪作业区日常维护管理费用补助100万元。
奖励科技创新海洋产业企业
鼓励引进优秀海洋产业人才
《措施》指出,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将在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大力鼓励科技进步、加快构建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建设高水平涉海研发机构、加快引进优秀海洋产业人才等五大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措施》鼓励海洋产业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福建省创新型企业”称号的海洋产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与国家重点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研究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实施海洋产业研发项目的企业,优先安排科技立项,并给予20万~50万元资金支持。
发展海洋经济,优秀海洋产业人才是关键。《措施》鼓励引进优秀海洋产业人才,对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的海洋产业人才,提供人才津补贴、住房保障等政策待遇;对符合《晋江市优秀创业团队和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海洋产业创业团队和项目,提供启动资金资助、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成果转化资金等政策待遇;对符合泉州市高端海洋人才引进培养有关规定的海洋核心人才、海洋骨干人才和海洋高技能人才,经泉州市认定后,按泉州市下达补助资金的100%给予配套,每个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部门解读
适应海洋经济发展新常态 推动晋江海洋经济发展
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措施》是适应海洋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晋江市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海陆统筹发展,已经成为未来晋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也是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该负责人介绍,《措施》是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及晋江市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打造海丝前沿高地要求,围绕晋江市“十三五”期间发展海洋经济需要予以政策扶持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研究提出针对性扶持措施而形成的。《措施》共有加大现代海洋渔业支持力度、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海洋运输业扩张、支持滨海旅游业发展、鼓励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0条措施36款,其中,沿用原有两份政策24款、新增10款、调整3款。
利益相关方
利好政策“雪中送炭” 企业获300万元补助
《措施》明确,支持水产冷库建设。对新建水产品冷库库容量达到1.5万吨以上、3万吨以上、5万吨以上且列入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备案库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这项利好政策,对于刚筹资2亿元新建成5万吨现代化冷库的晋江南星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来说,等于是“雪中送炭”。
公司负责人林远平告诉记者,2016年,公司筹资新建成5万吨的现代化冷库,总建筑面积117006平方米,年贮存量达60万吨,引进国内领先制冷设备及系列制冷温控系统,是福建第二、泉州第一大吨位冷库。
“土地购买、冷库建设、设备采购……前期资金投入相当大,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林远平说,做这行,不仅前期投入大,而投资回报周期长,当时,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
《措施》出台后,在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鼓励下,去年6月,林远平申请了补助,并于去年年底成功领到300万元补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压力。
“非常感谢政府出台的这些好政策,像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林远平表示,公司将不忘初心,努力为晋江成为中国水产品集散枢纽中心贡献应有之力。
(记者_沈茜)
- 专项政策助推集成电路全产业长效发展2018/04/25
- 集中宣传联合营销 广发大美晋江名片2018/04/25
- 营造股权投资业生态 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2018/04/25
- 发挥引擎作用 增加后备企业纳税补助2018/04/25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