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事发厦门 父亲竟以3万元把亲生女儿卖了 被判五年六个月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8-01-31 10:37
  

  舐犊情深是人的天性。然而,男子李某却觉得3岁的女儿是累赘,竟以3万元的价格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了。

  昨日,记者从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李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抓获,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妻子出走,就想卖孩子

  李某今年24岁,是一名外地来厦务工人员。他和年轻的妻子分手后,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就是卖掉自己的亲生女儿。

  李某说,他是因和妻子感情不和,吵架分手。后来,妻子离家出走,独自到外地打工,失去了联系。

  妻子离家出走后,李某的父母就承担起抚养3岁孩子的责任。对此,李某认为,孩子太累赘。所以,他萌生了将亲生女儿卖掉赚点钱花的想法。

  有了卖女儿的想法后,李某在网上搜索,找到了需要抱养小孩的张女士。张女士家住上海,因年纪较大没法生育,决定领养一个小孩,在网上发布了要领养小孩的信息。

  李某随后联系上张女士,表示要将女儿送给她养,让他们夫妻好好照顾孩子。

   3岁女儿,卖了3万元

  通过微信,李某多次将亲生女儿的照片及视频发给张女士观看。张女士看了照片和视频,也很喜欢李某女儿,就让李某将女儿送到上海给她。

  不过,李某提出,要让张女士给3.5万元抚养费作为补偿,还说他父母带他女儿到3岁不容易。同时,李某承诺,拿了钱以后,就不会再去打扰张女士。

  张女士也觉得一个小孩带到3岁不容易,也大概需要这么多钱,所以就同意给李某3万作为补偿。

  2017年3月,李某瞒着父母,将女儿从厦门带至上海,以3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张女士。当晚,双方签了送养协议后,张女士先将2.5万现金给李某,并承诺等月底将孩子带回老家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再将5000元余款转给李某。

   家人报警,男子被判刑

  不料,李某卖掉女儿后,李某父母多日未见孙女,起了疑心,就让李某的哥哥报警。很快,李某就被警方抓获。

  一周后,民警在上海找到李某的女儿。目前,李某女儿已被解救,交由李某的父母抚养。

  同安区检察院起诉认为,李某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近日,同安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 陶小莫/漫画)

标签:拐卖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