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新规 多项管理细则计划今年推出
厦门共享单车的治理,将从单纯减量的“治标”阶段,进入系统性综合管理的“治本”阶段。
昨日上午,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去年11月开展大规模治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问题以来,这是厦门市首次公布共享单车综合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意见》阐明了厦门共享单车管理的原则、定位、方法等内容,并规定了多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意见》提出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规范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遵守便民利民、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共管共享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企业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应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定位。
目前,根据《意见》要求,多部门已经开始着手部署各项管理工作,多项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细则也计划在今年陆续推出。
昨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受晨报记者采访,就厦门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解读。
解读1:将新施划4000个停车区
为了方便市民停车,厦门将进一步增加共享单车停车区的数量。
《意见》中提到,将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优先施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域。
“我们坚持‘应划尽划’的原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调处工作人员介绍,厦门目前已经划有5000个-6000个停车区,根据计划,2018年,有关部门还将新增规划4000个停车区,让停车区总数达到10000个左右,今后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停车区。
在地铁沿线,运营企业将被要求“定人定位”管理,要在第一时间解决单车停放过多、市民无处停车的问题。
解读2:政府将统一推进电子围栏
未来,如果未按规定将单车停入划线停车区,市民可能无法成功还车。
《意见》明确提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根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规划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设置技术导则,并特别提到了电子围栏等技术的应用。
政府部门打算统一推进电子围栏技术在各个运营企业的应用。据介绍,这样做有利于避免多家运营企业停车技术标准不一,避免单车企业因市场竞争而对电子围栏技术应用缺乏积极性。
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提前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召集单车运营企业,多次进行各项停车技术的测试、评价。
一项被称为“蓝牙道钉”的技术初步进入了政府部门的视野。该技术使用的设备占用空间小,对市容没有影响,“电子围栏”的效果也较为稳定,接下来还将接受进一步测试。
解读3:科学测算推行总量控制
根据厦门人口数量,按照科学的测算方法,厦门2018年共享单车的合理数量在15万辆左右。经过前期的减量控制,厦门共享单车的总量正在向该目标逐渐靠近,目前,总量控制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当中。今后,共享单车的合理数量还将根据人口、需求量等进行调整。
此外,厦门目前共享单车存量较大的四家车企,即摩拜、OFO、Hello Bike、赳赳,将根据管理部门确定的投放比例,适时调整投放量及清理存量。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经营者的规模、服务能力、技术手段、社会信用、违法行为、考核评价等因素,确定经营者投放的优先等级及相应的每年投放比例。
共享单车企业还要满足多项基本要求才能在厦门开展经营活动。《意见》中提到,共享单车企业应按照规定在厦门进行商事主体登记,每30辆车要配备不低于1平方米的仓库,车辆投放数量与维保人员配比不低千分之一等。
解读4:失信信息
所有企业将共享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将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与交通、市政、交警等部门实现相关行政管理信息共享,与单车企业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对接。
“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用户”,政府部门期待通过该平台规范运营企业的管理,同时规范用户文明骑行行为。
经营者要定期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送失信用户记录信息,并建立用户违规惩处信息共享机制,对一年内累计5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以及在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道、桥梁、涵洞、隧道等处乱停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该黑名单对所有单车企业有效,行为人可能受到无法使用共享单车或者增加使用费用的处罚。
(记者 郭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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