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东南网12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8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福建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听取五年来省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以此带动全省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省委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省委常委会自身做起,有力推动了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积极向上、鼓舞人心的变化,有效增强了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指出,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就研究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省《实施办法》坚持以《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为准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结合我省实际,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内容,进一步作了规范、细化和完善,增强了规范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委常委会全体同志要从自身做起,从具体做起,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为全省上下立标杆、作表率,全面抓好中央《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制度建设,加大正向激励,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省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强调要深化我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我省国有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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