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弘扬“红船精神”
泉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通知》
泉州网12月9日讯(记者谢曦) 8日,泉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通知》。
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主持会议,泉州市委常委参加会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泉州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它所承载的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精神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红船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会议要求,要矢志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自觉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以革命先烈先辈为镜,终身坚守共产党人的社会理想、价值取向和根本宗旨、道德要求,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让“红船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新的光芒。要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把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思想和实践、对福建发展的要求结合起来,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推动贯彻落实到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会议强调,泉州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通知》要求,把学习要求落实到“三会一课”,纳入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理解、自觉践行“红船精神”。要坚持领导干部走前头作表率,在廉洁自律、作为担当、改革创新等方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影响带动泉州市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开启赶超跨越新局面,集智聚力推动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社会事业进步等,更好更快地建设现代化泉州。
- 十三届晋江市委常委会召开第58次(扩大)会议2017/12/09
-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通知2017/12/08
-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生态水域建设情况2017/12/08
- 省部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在京举办 王沪宁出席开班式并讲话2017/12/07
-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读书班暨工作务虚会圆满结束2017/12/0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