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晋江妇联 >>正文

“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创建形成“晋江模式”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2-08 08:15
  

  打造家长“放心堡垒”孩子“兴趣乐园”

  每天下午4点20分左右,磁灶镇延泽社区“四点钟学校”就会陆续迎来一批小学生,他们在社工老师的带领下,认真做作业,等待着家长下班接回家;一到周末,父母还会陪他们参加国学经典亲子共读公益班,促进亲子沟通交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晋江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的一个缩影。

  2013年4月,晋江市妇联正式成立福建省首个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来支持的“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4年过去了,项目试点扩展增至20个,延伸至村、社、非公企业、市直机关等领域,形成了一套“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创建的“晋江模式”。

  以点带点孵化运营

  形成“一校一特色”模式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青阳街道玉堂街的市直机关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各种活泼的图案让人眼前一亮。作业区、手工区、读书区、运动区……干净整洁的场地,合理的功能分区,这里俨然成为孩子们的“课后乐园”。

  社工告诉记者,“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主要为孩子提供课后四点班、周末工作坊、寒暑假夏令营三大模块的服务。平时以课业辅导及安全教育为主,而在“周末工作坊”中则会根据各个单位儿童的特点,开展涉及学生们的兴趣培养、成长教育、行为养成、特色课程等活动。

  “‘四点钟学校’立足实际,充分挖掘各试点单位的资源优势,打造每个试点的特色样板,目前已形成了‘一校一特色’模式。”晋江市妇联主席钟文玲介绍,例如:岭畔村四点钟学校整合了晋江市妇女儿童传统陶艺基地的资源,为青少年儿童开展陶艺文化及陶艺技能传承服务;围头村四点钟学校整合了围头村旅游资源,培养了一支“小小导游队”;安踏公司四点钟学校立足企业本身的业务和文化,融入体育精神,开设体育文化课堂,助力晋江市举办世中运……

  据了解,“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晋江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起连续4年市财政拨付500万元每年新建5个四点钟学校。晋江市按区域择优选取基础条件较为成熟、外来人口较为聚集的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市直机关等作为试点。目前由政府购买的20个项目试点已全面开班,有条件的镇、街道主动以项目模式打造“四点钟学校”孵化试点,如新塘街道意尔康“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

  孩子开心家长放心

  项目已服务37.58万人次

  在晋江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晋江市“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运作,结合晋江实际,以双职工家庭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由市妇联为项目指导方,依托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课业辅导、互动游戏、兴趣培养、成长教育、亲子关系调适等免费公共服务,逐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同时也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晋务工的稳定性起到积极作用。

  “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的创建,不仅缓解了双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孩子的管理真空压力,更是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式,改善了儿童的成长环境,提升了儿童的自护能力,让孩子们有一个安全、温馨的“家”。

  据介绍,项目创建至今共服务37.58万人次,开展社区活动和主题活动1270场,小组活动225个,个案服务114个,志愿者活动982场,营造适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实现“家庭和谐、村(社区、企业、学校)发展、社会进步”目标。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省妇联副主席包方来晋调研,对“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我们也充分正视儿童反哺的力量,引导有能力的学员成为小小志愿者,把学习经验贡献给其他学员,支持和陪伴更多的四点钟学校的学员成长,用回馈四点钟学校的方式,实现‘反哺价值’。”钟文玲举例说,岭畔村四点钟学校的第一届学员中有近13%的学员在升入中学后回来当志愿者,提供课业辅导、活动协助等服务;百宏公司四点钟学校的学员回到家里主动帮忙做家务,还带动家长一起参加四点钟学校的志愿服务活动;湖内村四点钟学校学员将帮助他人的行为作为美德之一,纳入四点钟学校的“美德银行积分”。

  始于社会所需,终于百姓满意。四年多的努力,“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已经成为晋江发展社会工作的一个品牌。下阶段,晋江市妇联将继续探索“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建设的“晋江模式”,全力打造贴近时代特色的“新样板”。

  (记者_林心怡 通讯员_黄雅雅)

标签: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晋江模式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