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男生寄宿老师家中 突发头痛身亡 当事学校副校长被暂停职务

www.ijjnews.com   宁德网  2016-12-08 13:14
  

  12月7日,据蕉城区教育局通报,12月5日23时许,蕉城区七都中心小学五年(3)班男生刘某寄宿该校副校长陈某家,突发头痛,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生具体死亡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男生寄宿副校长家突发头痛不治身亡

  据通报,刘某为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人,寄宿在七都中心小学副校长陈某家里。当天23时许,刘某突感头痛,陈某立即电话联系其父亲,并立即将其送往七都镇卫生院就诊。23时30分左右,发现刘某开始喘气,陈某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23时50分左右,120急救医生赶到,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即,陈某分别向七都派出所和蕉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目前,蕉城区教育局已对当事人陈某作出暂停职务处理,以便接受进一步调查。

  此外,记者向蕉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了解得知,七都中心小学没有开办校内寄宿,学生均为走读,出事学生刘某寄宿在该校副校长陈某家中,但是否为有偿托管,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同时,据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死者家属正与当事人陈某就赔偿等问题进行交涉,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公安部门也介入调查,具体情况暂不便对外公布。

  寄宿生屡发意外安全问题引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宁德市屡次出现学生寄宿老师家中发生意外事件。此前,福鼎市龙山小学一名小学生寄宿老师家,不料洗澡时煤气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去年,福安一名6周岁女孩寄宿在保育老师家里时,遭到保育老师年逾五旬的同居男友的侵犯,宁德晚报曾对此进行报道,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学生寄宿老师家现象及其衍生的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这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学生寄宿老师家现象在宁德市各地均很普遍,但家庭式寄宿缺少规范管理,安保、急救措施欠缺,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寄宿学生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教育部门严禁有偿托管市场却有刚性需求

  虽然寄宿现象衍生的安全问题引人担忧,但记者采访却发现,家庭式寄宿和托管仍然很受学生家长欢迎。家长林女士就告诉记者:“我们都要上班,孩子放学了我们还没下班,接送成问题,更不用说教功课了,所以我们希望老师能办校外托管,虽然花点钱但可以省心不少。”

  对此,蕉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寄宿及托管等行为,一旦发现教师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教育局将会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进行相关处理和追究责任。但该工作人员也坦言,市场上对于学生托管、寄宿确有“刚性需求”,因此目前市场上出现一些托管机构,但由于学生托管行业缺少规范管理,与其适应的法律法规也暂是“空白”,因此对于托管市场的管理,教育部门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就此,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家长,孩子就近入学,平常也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为孩子筑起人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新闻链接>>>

  走读还是寄宿?

  听听专业人士怎么说

  孩子长大了,家长工作忙,到底让孩子走读还是寄宿?这成了一些家长两难的选择。就此,记者也向一位从事教育事业多年,同时也是心理学专业毕业的蒋书辉老师进行了咨询。其告诉记者,走读还是寄宿,应根据学生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做出理性选择。

  其建议,广大家长可根据下述几点进行评估:首先是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律能力。自律能力强的孩子可考虑寄宿,较弱的则需要家长及时关注和指导;其次,家校路程。如果家住的近可选择走读,相反,如果孩子每天在上放学路上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则可考虑寄宿;再次,学习环境是否理想,如果家长能保障孩子有一个相对理想的读书环境,那么可走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尊重学生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他们的意愿,从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抉择。”蒋书辉老师说。

  此外,蒋书辉提醒,寄宿最好是住校,对于市面上缺少监管的托管市场,家长应多加谨慎。即便住校,家长也应注重与孩子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 夏岩缘)

标签:头痛|不治身亡|暂停职务
稿源: 宁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