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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全力推进农村贫困无房户住房建设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28 11:06
  

  “精准扶贫好政策,安居新房谢党恩。”喜迁新居,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沈火袍圆了安居梦,他用这副对联表达心中的喜悦。

  今年,漳州把解决农村贫困无房户住房问题作为精准扶贫的突破口,全力推进。11月23日,记者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全市989户农村贫困无房户购(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安居,饱含着人们的美好愿望。今年初,漳州把解决全市农村贫困无房户住房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让贫者有其屋”迅速成为各级各部门精准扶贫的首要任务。

  平和县根据县情,大力实施“有其屋”扶贫工程。山格镇三美村林阿少就是这项工程的受益者。

  几年前,林阿少的房屋被大火烧毁。她体弱多病,儿子双脚残疾,生活窘迫,只能借住在亲戚家。重新拥有一个新家,是林阿少多年的热切期盼。

  今年初,被县里列为分类帮扶对象后,她迎来了重建家园的希望。镇村干部帮助协调宅基地、乡亲们投工投劳帮忙……很快,一间5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新房建成。今年6月,林阿少一家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新房子,大家纷纷向她祝贺。记者采访她时,她说:“在新家住了快半年,可是每天醒来时的感觉,还是像在梦里,新房子真好!”

  云霄县在推进购(建)工作中,把104户农村贫困无房户(含D级危房户)安居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大加快了进度,已提前在6月底前全部完工。

  “租房5年,搬家4次。自从房子倒塌后,我想也不敢想自己还能住上新房。”云霄县大斜村李太高站在自己的新家前对记者说。李太高今年71岁,无劳动能力,妻子患病需服药,儿子患有精神病。他说:“有了新房,一切就有了盼头。”

  漳州规定由市、县全力统筹资金项目,乡镇负责具体实施,村里做业主,按“五保户集中供养”“购买闲置房安置”“乡镇(村)代建”等办法因户因人施策、分类解决,全力推进“安居工程”,并同步考虑危房户居住问题,力争今年内一并解决。各个乡镇也从农村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家庭的情况,采用租、购、赊、调“四字诀”,分类帮助贫困户解决住房问题。

  不仅要建,还要建得好。漳州除了强化质量监管外,还对新居屋顶、入户门窗、卫生设备、墙体地板,甚至连购置厨具、卧具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扶贫资金、精简行政开支、争取上级补助等方式,漳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贫困无房户购(建)房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五五承担;新建房单人户可领取3000元省级补助,市、县两级各1.35万元补助;多人户省级补助则按家庭人口数计算。

  漳州各县(市、区)还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并参照农村造福工程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对贫困无房户购(建)房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同时积极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港澳台侨慈善组织及个人参与支持无房户购(建)房建设。

  (记者_黄如飞 通讯员 吴志润)

标签:漳州|无房户|住房建设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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