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闽D牌车龄不超3年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6-10-28 10:44
  

  

  车辆是闽D牌照,首次申请车龄在3年以内;

  网约车的车型档次不低于现有主流巡游车,轴距和排量二者必须同时达标。比如,车辆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发动机排量2.0,或者1.8排量且发动机功率达到110千瓦以上;

  新能源车辆,规定采用不具有燃油动力装置的新能源车型的,续驶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不一定非要厦门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含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

  昨天,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车型档次和驾驶员等方面做了规范要求,并于10月27日至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线上服务能力由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线下服务能力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同时为强化地方监管、保护乘客合法权益,平台公司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具有法人资格,法人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本市要设立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并具备服务能力。

  此外,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网约车监管平台。

  规范要求不得巡游揽客和轮排候客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出租汽车从业者以及乘客的相关行为提出了一些规范要求。

  安全保障方面,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对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负有管理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平台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网约车揽客,也不是哪里都能去的。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和轮排候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

  而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的,应严格按照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的计程计价方式和运价标准计收乘车费用。

  退出机制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强制报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也有年限,到了年限或行驶里程,就不能经营了。

  据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证件上注明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和证件有效期,证件有效期与车辆所有人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有效接入协议期限挂钩,最长不超过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

  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顺风车、拼车每车每日合乘不超过4次

  国家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事互助行为,是一种共享出行方式,不纳入网约车管理。

  为了防止平台公司以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含顺风车、拼车)信息服务为名变相从事网约车运营或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行为做出规范,要求独立设置合乘软件、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不超过4次、合理分摊费用和设置计费方式、签订合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等。

  昨天,《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引起巨大关注。

  根据实施细则,车子和司机将优中选优。车子,要有档次的车,车型要满足轴距和排量的双重标准,车龄得是3年以内的新车;司机,要好司机,无不良记录,有6个月以上暂住证,还得通过考试。

  在此之下,车将少了,人也少了——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快车”,不满足轴距和排量的双标准,将会退出舞台,开这些车的兼职司机或专职司机,也将退出。

  导报记者昨天采访了乘客、司机、租赁公司等,搜集他们对网约车细则的看法。

  大部分“快车”或将被排除在外

  按照网约车细则,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快车”将被排除在外。“快车”的价格低,性价比高,优步软件称这类车为“人民优步”。

  昨天,导报记者整理了个人10月份的滴滴快车打车记录,共有18种车型:东南V5菱致、福特福睿斯、日产阳光、本田杰德、现代领动、大众帕萨特、荣威360、现代名图、长安CS75、丰田卡罗拉、长安志翔、大众朗逸、日产轩逸、长安CS35、大众速腾、现代朗动、东南V3等。

  其中,除了大众帕萨特、长安CS75以外,其它的16款车无法满足轴距和排量的双标准,比例高达88.9%(名图部分车型达到条件)。

  像大众速腾这样性价比高的车,因为轴距差了49毫米而“饮恨”,SUV途观、宝来、被称神车的高尔夫,同样无缘。而有的车长度够排量不够,比如丰田卡罗拉,轴距刚好是2700毫米,可排量达不到。

  贵的车不一定就有资格。即便你开的是29万元左右的宝马1系2.0T,也不能开专车,因为轴距2690毫米差了10毫米;27万元左右的奥迪A31.8T也不行,它的轴距为2629毫米。

  相反,有些价格低的国产车,因为外观大气,排量也大,反而获得了机会,比如长安的SUV等。“到时剩下的车型,应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稍贵的中级车,也就是专车级别的车,像神州用的就是中级车,一种是做得比较大气但价格不高的国产车。”专车司机小王分析。

  部分乘客或回流出租车公交车

  车少了以后,乘车价格是更贵还是更便宜?

  听说网约车细则发布,司机小刘有点庆幸,他开的是2.0T的雅阁,中级车,未满2年,仍在政策范围之内。“如果加上车型不超过3年这一条,到时市场上的车子会一下子少很多。”他断言。

  车少了,如果打车的人还是那么多,价格或将抬高。以导报记者最近一个月每天打车的3公里路线为例,在平峰期车多时,一般是7元,高峰期车少时需10.4元,一般为9元。

  打不到车,部分人或许会预约“专车”,但价格更贵。“按照现在的价格,从湖滨北路到机场,快车是20多元,专车得50元,随随便便,专车3公里就得20元。”小刘给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

  这种情况下,有些乘客会回流到出租车(巡游)、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今年夏天最热时,小刘每天都会接送一名女孩儿,从宝龙中心到轮渡,自从给乘客的补贴减少后,他发现这名女孩儿没有再打车。一次偶然机会,他看到,女孩儿改坐公交车了。

  “以前给乘客和司机的奖励多,单子也多,一天到晚都有单接,现在一天也就那么几单。”虽然单少,但小刘始终不愿意降低“身段”去接“快车”的单,2.0T的车子耗油量大,赚不了几个钱。

  同样以湖滨北路到机场为例,专车50元,扣掉油钱和抽成等,还有30多元,可要是降为“快车”,只有20多元,拿到手上才10元。

  租赁公司“几家欢喜几家愁”

  面临窘境的,还有一批租赁公司。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预约到了一部日产阳光,根据条件,这部车今后将无法成为网约车。听说细则以后,司机颜师傅反而显得很开心,“我终于可以不用再当快车司机了”。

  颜师傅的车子是“以租代购”的方式,找租赁公司租的新车。车身价9万元,全部办完10万元出头,他交了一笔2.5万元的押金,在两年时间内,他开这部车当快车司机,每个月要给租赁公司交4000元,两年后,车子归他所有。

  干了4个月,颜师傅觉得累,原因也是补贴少了,钱没有以前好赚。“我算很勤快,好的时候,一星期可以跑三四千元,后来奖励少了,算一算,一个月也没存多少钱。”他说。

  他面临一个选择,接着开还是不开?不开,2.5万元的押金会几乎被扣光,“以后这部车不能跑快车,我就还给公司,那不是我的责任,我还干我的销售”。

  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厦门有很多租赁公司和专车公司合作,有的是购买日产阳光、轩逸,它们将面临政策影响,而有的购买凯美瑞这样的B级车,则在安全范围之内。几家欢喜几家愁。

  声音

  警惕不达标车变成营运“黑车”

  我去年花了10多万元,买了一部捷达,每天有空时偶尔跑一跑快车。现在车型达不到条件,今后也没法跑了,只能跑顺风车。不过,我想提醒的是,要警惕像我这样不达标的车子变成“黑车”,有些人肯定会想,既然不让我正规跑,我就偷偷地跑。——市民徐先生

  排量大了,车的档次提高了,价格肯定高了,如果没有补贴和奖励,这样的车还能坐吗?——市民苏先生

  很合理,支持!户籍的限制保证乘客安全,出了事司机不跑路;排量限制更无可厚非,毕竟网约车就是区别于出租车,体现用户差异。——网友“混混麦安”

  征集令

  《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昨日发布。您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968801向导报反映,或关注海峡导报官方微信和微博。

  征求意见稿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意见时间至2016年11月2日17时截止。

  1、电子邮件:ygctaxi#xm.gov.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网约车政策意见建议”。

  2、传真:(0592)5679700。

  3、信函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709室出租汽车管理科(邮政编码36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网约车政策意见建议”。

  (来源:海峡导报 记者 吕寒伟 崔晓旭/文 陈巧思/图)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网约车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