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两闺蜜喝得不省人事 网上叫车遭司机性侵

www.ijjnews.com    楚天都市报 2016-10-25 17:02
  

  90后年轻司机,凌晨接到醉酒女乘客。上车后见妙龄女子醉得不醒人事,临时起色心在车上将其强奸。

  今天记者获悉,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两闺蜜凌晨喝得烂醉,手机叫车回家

  今年10月3号下午,28岁女子小陈接到闺密小月的电话,“走,出去过节去!”小陈欣然答应。

  当晚6点,小陈叫来一辆网约车,来到小月家接她,两人来到汉口江滩的一家火锅城聚餐。既然是过节,就得有点过节的气氛。

  小月从红酒店买来一瓶红酒,两人你一杯,我一杯,一瓶红酒很快见底了,后两人又买了一瓶酒,第二瓶红酒也喝完了。

  晚9点多,看时间还早,两人就约着去沿江大道散散步。走到一家酒吧时,小月又建议,不如去酒吧坐一下,刚刚在火锅店喝得微醉的两人,又开始在酒吧喝起来。

  先点了两杯冰茶,后又觉得不尽兴,要了一打(12瓶)的鸡尾酒。从酒吧出来时,两人都已喝得醉醺醺,有点神志不清,此时已是凌晨3点。

  小陈用手机打车软件叫来一辆网约车,先将闺蜜小月送到家,然后让司机继续开,将自己送到江岸区竹叶山转盘处的家中。

   上车说完地址就倒头大睡,醒来发现被强暴

  凌晨4点,小陈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内裤被人脱掉了,才意识到被人强奸了。对自己施暴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天凌晨接单的网约车司机张某。

  小陈极度恐慌的逃下车往家里跑,下车后,司机张某还跟在她身后2米远的地方。快到小区保安室时,小陈大喊,“不要跟着我!”,男子这才离开。

  小陈顿时酒醒了,回想起刚刚醉酒遭到司机施暴的经历,觉得羞愧难当,蹲在地上哭了半天,随后报警。

  小陈不记得网约车司机车号是多少,只晓得自己是通过某打车软件联系上司机的,是在江滩的沿江大道酒吧门口上车的,下车醒来是凌晨4点多。

  事后,小陈也后悔不已,自己平日里只有两三瓶啤酒的酒量,结果当天跟闺蜜喝高了,在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打车,却不想遭此厄运。

  她努力回忆,上车后只跟司机说过一句话,告诉司机自己要去的位置,觉得头好晕就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睡着了。

  一路上,她跟司机并无其他交流,也不认识该名司机。

  90后网约车司机这样说:喊不醒就起了色心

  网约车司机张某当天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张某1992年出生,武汉人,无业,初中文化。

  张某交代,当天凌晨3点,接到一名女子叫的订单,在江滩一处酒吧门口将两名喝得醉醺醺的年轻女子接上车。

  他先将一个年轻稍微年长的女子送到统建大江园小区,随后坐在副驾驶的女子示意他继续开,目的地是竹叶山转盘处。等快到竹叶山转盘处时,张某发现副驾驶的年轻女子已经睡着了。

  张某称,送年轻女子到目的后,喊女乘客没有醒,于是自己临时起了色心。“当时她穿的黑色裙子,白色衬衫,1米6左右,身材也很匀称,长得还可以,就伸手摸了她的大腿……”

  上周五,江岸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强奸。

  目前,检方已对该名网约车司机张某批准逮捕。(文中两女子系化名)

  办案检察官提醒,女子酒后千万不要深夜独行,以免发生意外。

  警方也提醒,女性在夜间选择专车出行方式,务必做好以下几步保护自己。

  第一步:车辆到达时先对车牌号进行拍照,留存车辆信息;

  第二步:上车后,选择坐在后排座位而不是副驾驶座,让不法司机“伸不了手”;

  第三步:途中有人拼车,坚决做到不认识不拼车,若拼车,即下车;

  第四步:遇到司机“咸猪手”,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发送车牌信息,型号特征。

  (记者 聂丽娟 通讯员 李绍红 童坤)

标签:网约车|性侵
稿源: 楚天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