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独臂男南平高速路上驾车飞驰 经查无证还酒驾

www.ijjnews.com   闽北日报  2016-08-02 12:59
  

  独臂男子竟然驾驶手动档轿车在高速上飞驰,更让人“惊叹”的是男子不仅没有驾驶证,还涉嫌酒驾。7月28日,南平高速交警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当日上午10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迪口出口对一辆车牌为闽H**193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竟然是一位伤残人士,缺少右臂的他竟然驾驶手动档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进一步排查发现,驾驶员冷某不仅无证驾驶,还有酒驾违法行为,同时该车辆处于未年检状态。

  经调查得知,冷某为四川人,生活在建阳,小时因意外导致右臂截肢,而后因身体状况无法考取驾驶证,便自学了驾驶技能。7月27日晚冷某与朋友聚餐喝酒,第二天一早因临时无法找到驾驶员,就自己驾驶妻子名下的轿车前往迪口。同时,民警还发现,冷某在2013年已经因酒驾及无证驾驶被查获,2016年6月15日在建阳因无证驾驶再次被查,冷某此次被查获属于二次酒驾且无证驾驶屡教不改。有鉴于此,民警向大队汇报详细情况后,将冷某及违法车辆移送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并最终对冷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标签:无证|酒驾
稿源: 闽北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