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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酒驾撞墙骗保险 让人顶包各领有期徒刑十个月

www.ijjnews.com   漳州新闻网  2016-07-29 08:27
  

酒后驾车出事故,竟让人顶包骗取保险赔偿金。7月2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保险诈骗罪判处黄某、曾某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4年10月2日凌晨,黄某与朋友陈某等人在龙文区一家KTV喝酒后,驾驶一辆私家车载陈某回家,途经芗城区石亭镇蔡前村路段时撞到砖墙,车内驾驶位安全气囊弹起来。黄某急忙电话联系朋友吴某,吴某又联系曾某一起赶到事故现场。黄某指使曾某顶包,向保险公司谎称曾某为事故车辆的驾驶员,骗得保险理赔款3万余元。后保险公司员工在查看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监控后,发现事故车辆前后驾驶员衣着不同,怀疑黄某、曾某骗保,随即报警。(记者 邹挺毅 通讯员 杨旭英 林运茹)

标签:十个月 保险公司 事故车 芗城区 驾驶员
稿源: 漳州新闻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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