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宏·御璟天下一期二期住宅地下室出现大面积渗漏水?
律师:如确实存在质量缺陷开发商应当修复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李耿佳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就目前所反映的情况而言,在交房前业主发现地下室渗漏水、横梁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反映并要求彻底修复,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开发商应当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彻底修复。若地下室渗漏水、横梁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经修复仍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达不到交付条件,或者虽然上述质量问题经修复但在交付后保修期内仍继续出现该质量问题,而该质量问题又严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的,则业主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李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另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关于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虽然,目前百宏·御璟天下建筑工程尚未交付给业主,但是如果百宏·御璟天下地下室确实出现漏水、横梁裂缝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这说明该项目工程有可能存在防水设计不当、结构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不当或不规范或者防水材料不合格的情况,说明开发商组织的相关单位有可能未能按照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进行防水设计、施工。”李律师表示,作为将来要住在这里的业主,他们是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有效措施彻底修复的。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其实不但是业主有权,即使是不相关的其他人员也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我国《建筑法》第63条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李律师建议,业主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施工单位返修、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写出细致的书面报告,在开发商、质量监督部门及业主处分别备案。返修完毕后,由开发商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业主代表、业主自己邀请的专家,联合验收。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
业界:找出具体原因才可能针对性处理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从事建筑工程多年的专业人士。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地下室渗漏水问题主要包括以下的原因:混凝土配比不合理,水灰比控制不严;局部振捣不密实、漏振、混凝土结构松散不密实;施工缝渗漏,例如施工缝留置位置不当,主要表现在底板与墙交接处施工缝留在底板和墙面垂直施工缝、施工缝位置未清理干净,松动颗粒及水泥薄膜未剔除、接槎处模板不密实造成漏浆;防水工程施工不到位等等。
“地下室出现渗漏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建筑行业的‘通病’,问题是怎样在设计和施工中进行规范,尽量避免问题的产生。”这位业内人士指出。
至于地下室大面积渗漏水和横梁出现裂缝是否危及到主体结构的问题,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一般的渗漏水问题是不会危及到主体结构安全的,但是,具体情况需要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才能得出结论。
这位业内人士还指出,假设一个项目地下室出现大面积渗漏水的问题,就可能存在项目工程管理薄弱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还是要找到渗漏水出现的具体原因,才能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这位业界人士表示。
监管部门:将联合进行系统性排查
3月21日上午,百宏·御璟天下部分业主代表来到晋江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反映情况。
在了解了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晋江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颜呈忠表示,此前,百宏·御璟天下项目早期施工时,他们发现在地下室支撑架撤掉后,车辆还在上方行驶。“我们制止了这些行为。当时,也并没有发现裂缝的问题。这样的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混凝土的损伤,但混凝土问题损伤并不是立即就会出现。”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裂缝问题无法完全避免。”颜呈忠表示,每栋房子都会出现混凝土裂缝的问题,关键是要看严重不严重,还有裂缝的性质。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混凝土裂缝允许出现裂缝宽度在0.02毫米以内。但是,并不是有出现允许的裂缝就不处理,仍需要用材料进行封闭处理。
“如果业主有反映,我们就要处理。”颜呈忠表示,执法部门将会同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系统性排查。
“如果业主想要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也可以一起参与。”颜呈忠表示。
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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