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维维粮油等品牌花生油抽检不合格

www.ijjnews.com   北京商报  2016-02-01 15:20
  

  1月2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消息,在2015年10-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花生油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200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98批次,不合格的样品2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旗下的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一级花生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有业内人士表示,富含油脂类食品加热后都有可能产生苯并(a)芘这一成分,出现苯并(a)芘过高的情况,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温度太高导致的。“另外,苯并(a)芘是公认的致癌物之一,但按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每公斤苯并(a)芘含量不能超过10微克。”上述业内人士说。

  国家食药监总局方面表示,对于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总局已经要求河南省食药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已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调查处理,调查整改情况及时报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是维维集团上市平台维维股份控股的粮油企业,根据维维股份2014年财报显示,粮油业务实现营收2.01亿元,占维维股份总营收的4%左右。

  此外,信阳尚万佳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压榨花生油被抽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记者 钱瑜 孙昊天)

标签:花生油|抽检
稿源: 北京商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