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陈埭丁先生获全省首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90万元
晋江新闻网12月31日讯 “年底了,这笔钱真的很及时,可以用它买鞋材化工原料了。”28日,晋江陈埭镇花厅口村的丁先生用自家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从晋江农商银行拿到了90万元贷款。据悉,这是晋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第一单,也是全省第一单。
丁先生能用宅基地使用权贷款,得益于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决定:晋江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获准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也就是说,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丁先生用于抵押的是一套占地150平方米的自建房,1998年建成。今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从事鞋材化工贸易的丁先生遇到了市场供需不平衡的困境,部分资金回款慢,导致资金周转紧张,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这笔贷款如同及时雨,大大缓解了流动资金缺乏的困难。
晋江农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柯子汇算了一笔经济账:以前,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丁先生的个人住宅抵押价值为252万元,大约可贷款69万元;如今,宅基地使用权共同抵押后,总评估价达到328万元,经审核,他获得了90万元贷款,宅基地抵押的财产价值得到了体现。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晋江就开始办理农民住房抵押业务。截至今年11月底,晋江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为5.34亿元,户数643户,累计发放30亿元,受惠群众超过1万户,贷款总量占全省金融机构的55%,在全国居于领先位置。
“晋江从‘三闲’起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宅基地用途出现功能性剩余,在满足自主功能的同时,也发挥着租赁、物业、经营等功能,其财产属性更加明显。”晋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晋江是全国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之一,也是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依据试点批复和法律授权,晋江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使得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再游离于土地市场之外,有效盘活农民资产,进一步激发农民创业创新热情。下一步,晋江将完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实施方案。此外,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正逐步开办该项业务。
(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吕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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