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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5】获得这些上级荣誉称号,可以拿到晋江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www.ijjnews.com   晋江文化产业网  2015-12-21 16:47
  

  为了扶持晋江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晋江市文改办牵头出台的《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5]108号)对获得上级荣誉称号制定了相对应的奖励政策。

  来对一对咱们获得的上级荣誉称号有没有符合该政策吧!

  他们已获得奖励:

  艾派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获评全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经申报,获得奖励20万元。

  艾派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入选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经申报,获得奖励10万元。

  晋江市快乐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文浩文化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晋江好来屋动漫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市灵源药业

  有限公司获得泉州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经申报,各获得奖励10万元。

  新文化(晋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取得福建省广告一级资质。经申报,获得奖励5万元。

  政策申报时间:2016年元月1日至元月31日

  欲知更多政策解读,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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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申报
稿源: 晋江文化产业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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