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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3】实习补、进修补、培训补补补

www.ijjnews.com   晋江文化产业网  2015-12-17 18:01
  

  由晋江市文改办牵头出台的《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5]108号)有三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的实习进修培训活动提供补贴。

  政策原文

  实习补贴

  对与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机构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与园区内创意设计类、文化艺术类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并经所在园区管理机构确认的的本科及以上院校(晋江市域内大专以上院校)或品牌教育培训机构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伙食补贴,每人实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家院校或培训机构每年享受补贴的人数限额50人,每个园区每年限额300人。

  进修补贴

  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内创意设计类、文化艺术类企业经批准选送员工参加由上级政府部门或高等院校、社会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进修研修活动的,在其选送的员工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关证书(不含学位和学历教育)后,按其实缴培训费的50%额度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万元/人。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补贴的人数限额2人。

  培训补贴

  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经申请开展文化产业相关培训,每期培训在24课时以上,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补助。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两次。

  注意事项:

  1.目前晋江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洪山文创园、三创园、五店市传统街区、中国包装印刷(晋江)基地。

  2.开展文化产业相关培训须取得文化产业牵头单位或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同意。

  政策申报时间:2016年元月1日至元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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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申报
稿源: 晋江文化产业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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