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17岁少女酒后遭四男黑手 事发时已怀孕3月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4-24 09:21
  

  2013年12月7日,怀孕3个月,17岁的辍学少女林丽在福州新店一家黑网吧上网至深夜11点多,从机房路过吧台时,见网管员舒某与一文身男子雷某聊天,便加入其中。

  其间,舒某问其酒量如何,林丽快语相告,称会喝酒但酒量不好。随后,舒某与文身男子雷某从货架上拿出三瓶雪津啤酒,三人一人一瓶边喝边聊。

  林丽喝完半瓶便醉酒不醒,舒某、雷某趁机将其抬到休息间,先后强行与林丽发生性关系。之后,范某和陈某在雷某授意下,也先后趁林丽醉酒将其轮奸。

  之后,林丽在男友的帮助下报警,2013年12月8日,舒某等4人先后被抓获归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此案认为,舒某等4人违背妇女意志,轮流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舒某等4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朱敏敏 王小兰)

标签:17岁少女|强奸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