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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工商局12315第一季度受理626件投诉举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23 09:11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93.22万余元

  晋江新闻网4月23日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工商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晋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26件。其中,投诉案件495件,调解成功的有354件,调解成功率71.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3.22万余元;举报案件89件,接受消费者咨询42人次,已全部做出答复。

  据介绍,在所有投诉中,商品类投诉案件占比最高,第一季度商品类投诉有303件,占投诉总量的61.21%。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仍然是商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共接到投诉101件。投诉主要集中在经营者不按约定予以退款或拖延处理等关于订/定金退订类投诉和未按约定时间交车、提车标准与约定不符、未按约定提供优惠等违反约定类投诉以及售后服务类投诉等。日用百货类投诉在商品类投诉中占比排第二,主要反映在产品质量问题、不按约定退货等方面。

  此外,第一季度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92件,占投诉总量的38.79%。服务类投诉热点集中在电信服务类,主要反映擅自变更套餐、宽带/固定电话故障等固定电话、宽带类投诉以及未按约定提供套餐优惠、擅自开通增值业务套餐、手机计费不合理等移动电话类投诉。

  与2014年第一季度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776件相比,今年第一季度受理量减少了150件。究其原因,与新消法实施已一周年不无关系。“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购物、霸王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规定,也有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能有效地促进商家诚信经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记者_林文婧 通讯员_黄福星 吴碧云)

标签:工商局|12315|投诉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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