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 晋江工商受理投诉54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17 08:21
晋江新闻网3月17日讯(记者_林文婧 曾舟萍 通讯员_吴碧云)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工商局获悉,今年“3·15”期间,该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78件,其中一件为央视“3·15”晚会转办。其中,投诉案件54件,举报案件11件。
据晋江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15期间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通讯服务类、鞋服类及汽车类。通讯类占比最高,共投诉16件,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服务质量、手机流量计费不合理、未使用流量被收取流量费用、MIFI(便携式宽带无线装置)设备投诉、强制消费及擅自开通套餐等,其中,服务质量成为投诉“重灾区”。
鞋服类投诉9件,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和网购纠纷方面。
汽车类投诉案件占投诉总量的14.81%,主要问题包括收取不合理费用、售后服务不完善、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等。
此外,3·15期间共受理举报生产、销售假冒商品8件,涉及特步、李宁、耐克、匡威等品牌。
标签:工商|投诉|315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315”晚会昨日推迟44分钟 央视否认因为撤稿2015/03/16
- 工商部门:影院禁止外带食品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2015/03/14
- 晋江市工商局销毁价值250余万元假冒伪劣商品2015/03/14
- 晋江去年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347起 几乎日均一起2015/03/13
- 20斤重的水果箱垫了5斤湿报纸 工商称尚无法可依2015/03/1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