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院《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迎检
开栏语:根据《晋江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15年2月至6月组织对晋江市法院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今日起,晋江市法院在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好《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晋江新闻网4月2日讯 日前,晋江市法院召开接受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动员大会。按照部署,晋江市法院将深入查找实施《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晰存在影响《民事诉讼法》准确实施及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问题,狠抓整改提升,促使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思想观念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据悉,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涉及2013年至今晋江市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包括:是否做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是否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是否存在因执行不公、不力、不当而造成的“执行难”问题。
晋江市法院围绕《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将此次检查活动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汇报、接受检查、整改提高、总结汇报等五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指定具体责任人,分工负责,层层推进。
晋江市法院要求,各部门务必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主责,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全院干警要积极参与,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做到“人人有查摆、庭庭找问题”,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效果;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迎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行动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迎检工作与“公信强院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为晋江跨越赶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保障。(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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