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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停车费具体收费标准 政府指导价3元/次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0-30 08:42
  

  车停小区外面物业要收5元

   漳州市物价局:属物管区域,但未成立业委会,需按政府指导价3元/次收费

  闽南网10月29日讯车停在小区外面,被物业收了5元停车费,市民曾先生想不通了。他是26日下午,去漳州市区元光南路万豪国际访友时碰到这事的。

  万豪国际店面外属物管范围,但因未成立业委会,不能自定停车费

  对此,万豪国际物业称,曾先生停车的地方在红线内,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只要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可自行定价。

  昨日,漳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万豪国际未成立业委会,停车费标准应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为3元/次。他们已责令物业整改。

  小区外面停车车主被索停车费

  26日下午3点左右,曾先生到万豪国际小区访友,将车停在正大门外的空地上。那时,一名保安上前索要5元停车费,并给曾先生出具了一张地税局通用定额发票。“在封闭式小区内停车,物业收费较常见,但在小区外围停车,物业也要收停车费吗?”事后,曾先生越想越不对劲,27日下午,他拨打12358向漳州市物价局投诉,并向海都报反映了此事。

  漳州市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小区物业处郭主任称,小区店面外的空地在小区红线范围内,仍属于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对该区域内停车有收费权限,但收的不是停车费,而是临时停车场地使用费。这笔费用主要用来补充物业对该区域的地面保洁、地砖维护等管理费用。

  随后,郭主任带海都记者到小区入口处,岗亭上贴着一张收费标准,称小车前来临时停放的,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外来车辆5元/次,本小区业主车辆3元/次,物业只提供场地租赁,不提供车辆保管。

  郭主任称,小区内停车收费,不用经物价部门批准,只要小区业委会同意,物业在管理区域内,可对停车收费自行定价。虽然万豪国际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但只要小区内多数业主同意,物业仍可以自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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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漳州|市区|停车费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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