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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非绿标车”禁止在晋江中心市区通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0-24 08:17
  

  晋江新闻网10月24日讯  昨日,晋江新闻网记者从晋江交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11月1日起,晋江中心市区将对“非绿标车”实施交通限行。

  届时,晋江市和平路以西、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为“绿标区”,禁止“非绿标车”通行。

  11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位置张贴“绿色环保标志”或“绿色环保标志”过期的机动车违反“绿标区”通行规定的,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绿标区”。自12月1日起,未在规定位置张贴“绿色环保标志”或“绿色环保标志”过期的机动车,禁止在“绿标区”通行,违反“绿标区”通行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罚款150元并记3分。

  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应依据《泉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管理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申领或过期的,应及时到核发点申领,全市各汽车检测站内均设有核发点,申领后应张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右上角。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作业车等特殊车辆不受限定,需进入“绿标区”的其他特种作业车辆,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标签:绿标车|禁行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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