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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区禁行非石狮籍摩托车 违者或被罚款扣分

www.ijjnews.com   石狮日报  2013-10-26 11:45
  

“外地牌照摩托车,如果没违反交通规则,是否可以在石狮市区上路行驶?”日前,在石狮务工的苏先生反映,其摩托车虽然挂惠安牌照,但也属于泉州范围内,为何不能在石狮行驶呢?

对此,市交管部门介绍,石狮目前两轮摩托车的保有量达13余万辆之多,而市区道路交通资源有限,当前市区的道路交通压力已经很大。为此,交管部门专门在外环入口设立了“非石狮籍二轮摩托车禁止进入石狮市区内行驶”的相关提示标志,允许非石狮籍摩托车在石狮市外环行驶,但不可以进入市区,包括紧邻的挂晋江牌的摩托车也一样限制进入市区。凡是非石狮籍摩托车进入市区者,便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交管部门将根据《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警告或罚款150元、扣3分。

考虑到苏先生在石狮务工的实际情况,交管部门建议他可以把惠安牌照转为石狮牌照。如果有其他市民遇到类似情况,想转换牌照的,可持石狮市《居住证》、原牌照所属地车管所的档案、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到石狮市车管所办理即可。(记者 小康)

标签:石狮|摩托车
稿源: 石狮日报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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