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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施行在即 消费者“换车难”有望扭转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2-25 07:52
  

  商家:希望部门有权威解读

  在新法即将施行前,很多车商都不同程度地感觉到了压力,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加强指导。

  “希望本地工商部门加强新法的培训,因为新法的一些修改内容对于汽车销售影响很大,比如主动召回、六个月的瑕疵举证责任等等,我们需要部门相对权威的解读为我们指引规范经营的方向。”晋江市汽车市场二期总经理蔡颢说。

  晋江丰裕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郑炜鹏也表示,新法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对于车商来说很重要,希望工商部门加强行政指导,帮助纠正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合同条款。

  有意思的是,所有的车商在忧虑的同时,也对新法表露出了矛盾的一面。

  晋江中升沃尔沃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文峰认为:“新法关于汽车等产品召回的规定很有必要,对于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护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权益都有好处,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消费者的盲目维权和过度维权,减轻了我们的压力。”晋江中升沃尔沃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吕宇鹏也表示,新法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消费者声音

  陈易斌(长安车主,晋江人):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汽车属于相对高档的消费品。我个人希望行政部门能依据新《消法》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格式合同进行认真查验,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颖(雅阁车主,南平人,现居晋江):新《消法》引入公益诉讼和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的条款让我眼前一亮。以前我们车主维权,前期一般是单打独斗,后期最多建立一个同系列车的QQ群,在群里吐吐槽,在微博、微信上求曝光,真要有实质性的成果要请律师、找证据、做鉴定,还要请假,搭上误工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很麻烦。新《消法》提出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于帮我们找到了娘家人,有利于增强消费者集体维权的信心,避免出现一些品牌车企差别对待,用较低标准应对中国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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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消法|汽车|消费者|换车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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