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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车险价格高出15% 消费者投诉到工商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2-13 10:25
  

  晋江新闻网2月13日讯 给车辆一份保障,给自身一份安心,车险已成汽车的必需品。可这个“必需品”要是“闹”起来,那可就真闹心。

  11日,泉州市区的柯先生致电晋江12315,道出了他关于车险的闹心事。原来,他于2013年2月在晋江某汽车销售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小车,并由车行代理购买了保险,由于当时车行提供的保险价格相对优惠,他就交了1000元的押金作为2014年保险所用。但是今年柯先生却发现,车行目前提供的保险价格比其他保险公司电销的价格高出15%之多,于是要求车行降价15%销售或者退还1000元押金,然而车行不予理睬。

  接到投诉后,罗山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纸质合同,当时车行有口头承诺他们车行销售的保险是具有价格优势的,然而今年却比其他保险公司高出15%之多。车行负责人解释道,保险费是与其合作的保险公司制定的,可能是服务与效率方面的问题,才导致价格相对其他公司要高。经过调解,车行表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退保险费已无可能,但是同意赠送1000元的售后抵用券作为补偿,柯先生对此也十分满意,于是同意在车行继续办理第二年的保险。这场关于车险的纠纷总算是圆满解决。记者_曾舟萍 通讯员_柯荣锻 曾华平

标签:车险|投诉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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