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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杏林女子工地第一天上班坠楼身亡 业主赔偿20万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4-02-16 14:04
  

女子上班第一天,就在施工时意外坠楼身亡。因建筑工地的业主拒绝支付赔偿,近日,死者家属闹到了法院。

小余在丈夫亲戚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去年10月底,她受雇于丈夫刘先生的亲戚郭某,到杏林的工地打工,当时说好一天能领150元的工资。不料,上班第一天,小余就从正在施工的5楼坠下,送医过程中身亡。

事后,刘先生多次找到工地业主高某要求赔偿。但业主认为,小余不是他雇的,他已把工程发包给郭某,承担责任的人应是包工头郭某。

因双方各持己见,家属只好告上法庭。近日,经调解,被告的业主高某同意赔偿20万元,而小余与包工头之间的赔偿另行协商解决。目前,小余家属已经拿到20万元赔偿款。(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标签:上班|身亡|业主|赔偿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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