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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消费警示:"霸王条款"多 假期折扣诱导循环消费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9-30 08:41
  

工商部门发布国庆“黄金周”消费警示泉州网-东南早报讯(早报记者 李菁通讯员 杨思默 刘晓玉)国庆假期是消费的高峰期,为避免消费纠纷,鲤城区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应科学理性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进行投诉,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期折扣多警惕“霸王条款”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纷纷以各种形式的返券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消费者为了使用赠券,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有些商家也会以“直销价”、“惊爆价”、“最低价”和“有奖销售”等行式进行促销,其中不排除部分商家利用这些招牌抛售积压陈货、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等。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节日期间消费,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同时,警惕经营者的“霸王条款”,如在票据上注明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都是无效的,特价品、赠送品不能免除产品质量责任。

新旅游法实施谨防出游“优惠”陷阱

消费者在选择出游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好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看清合同条款,明确服务价格、服务范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住宿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详细情况;自行出游的消费者在住宿时要选择资质良好的住宿场所。

谨慎预付款避免损失金额

鲤城区12315投诉数据显示,有关预付款消费投诉呈增多、调解难的趋势。投诉中,经营者不知去向、店方易主抬高价格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有的商家几经易主后关门,突然来个人间蒸发,使消费者的预付款打了水漂,且投诉无门。

标签:霸王条款|假期|循环|消费者|投诉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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