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
晋江新闻网8月29日讯 昨日,晋江罗山街道对辖区近期出现的10起影响人居环境卫生的反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提升罗山街道人居环境面貌,增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案例一:梅某祥驾驶车辆在罗山街道苏内华表山空地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泉州市永×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人员驾驶车辆在罗山街道梧垵仑上征迁区域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三:晋江晋×运输有限公司人员驾驶车辆在罗山街道许坑社区久久王工地内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叶某友驾驶车辆运载建筑渣土途经罗山街道福兴路后林段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五:赵某良驾驶车辆运载建筑渣土途经罗山街道福兴路后林段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六:秦某荣驾驶车辆运载混凝土途经罗山街道苏内华表山路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七:周某厂驾驶三轮摩托车在罗山街道福埔社区福埔小学对面公厕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
案例八:刘某刚驾驶车辆在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华表山路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九:钱某均驾驶车辆在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华表山路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十:赵某周驾驶车辆运载建筑渣土途经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华表山路造成沿途泄漏、遗撒,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据介绍,下一步,罗山街道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影响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整治人居环境,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人居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人人爱护环境,共建美丽罗山。
(记者 曾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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