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用心为大局服务 用情为人民司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12-30 08:42
  

  昨日,在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龙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年来,晋江市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围绕中心

  以高效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今年以来,晋江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全力防风险、保安全。聚焦市委“一三一三七”发展格局、“五个年”建设,靠前服务,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晋江市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护航平安晋江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批捕各类犯罪1299人,起诉305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2件,批捕12件31人,起诉12件21人,起诉“保护伞”1人,涉黑恶案件办案数位居泉州市首位。

  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抗疫、办案两不误。6名干警获市委嘉奖,12名干警获通报表扬。联合有关单位深入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服务复工复产。

  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晋江市检察院持续擦亮“亲清护企”品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步推进。去年以来,已办理涉企刑事合规案件5件,办理泉州市首起跨域合规整改案件。其中,1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个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晋江市检察院始终关注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网络领域犯罪。

  弘扬法治

  以检察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一年来,晋江市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在刑事检察监督方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1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2件,会同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18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目前,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职能一张新的名片。晋江市检察院不断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办理的督促保障残疾人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采用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方式,督促当事人种植林木4600株,放流鱼苗17.1万尾,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81万元。

  为民司法

  以检察担当回应群众期盼

  一年来,晋江市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以司法办案保民安、护民利、解民忧,让公平正义不仅书写在法条里,更鲜活在巷陌之间。

  用心促进矛盾化解。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倾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行检察公开听证,为一名已过讨薪诉讼时效的困境老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2万元,为其解决燃眉之急,结束其长达6年的漫长信访路。

  落实宽缓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及时适用取保候审新规定,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均明显上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推行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该项机制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用情守护祖国未来。晋江市检察院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帮助23名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88人,起诉99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14名检察官担任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探索在校园开展学生“法治委员”培训工作。推进犯罪预防进村居、进家庭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普法24场,家长课堂2场。

  持续传递检察温度。晋江市检察院加大司法、公益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申请8件,发放救助金30.8万元。用好“未检+慈善”救助机制,已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45.4万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爱心企业”开放504个残疾人岗位。帮助追回薪酬31.7万元,严惩恶意欠薪犯罪,起诉8件11人。

  王文龙表示,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2023年,晋江市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能动履职,坚持惟实励新,以更优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厉行法治,以更新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坚持以人为本,以更实举措做好民生检察;坚持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锻造检察铁军,为晋江加快构建“一三一三七”发展格局,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不断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沈茜)

标签:法治|司法|平安晋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