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把“证明”变成“承诺” 群众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8-29 09:12
  

  晋江新闻网8月29日讯  “这次推行的告知承诺制,让我终于能够继承老家的房子,真的太人性化了!”近日,晋江深沪镇的吴先生顺利办理了不动产继承登记,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连连点赞。

  原来,吴先生的父亲过世多年,他想要继承父亲遗留下来的宅基地,却因为无法提供完整的亲属关系证明而无法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窗口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向吴先生解释:“我们现在推出了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您这个情况可以通过签署《告知承诺申请书》办理登记。”在了解相关政策及虚假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吴先生及所有继承人自愿签署了《告知承诺申请书》,并按照流程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后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该局出台《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在部分不动产登记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针对部分确实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改由申请人自行承诺,将“证明”变“承诺”解决了办事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举证难”问题。

  据了解,“告知承诺制”适用事项主要包括:不动产继承转移(非公证)涉及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夫妻加、减名)所需的婚姻关系证明,用于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身份变更证明,所有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的小微企业证明及承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证明。

  “申请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符合条件者 可根据‘告知承诺制’进行申请,大大提高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且节省了群众的办事成本、时间,进一步推动了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违反承诺事项,或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的,将不得再次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并将失信信息抄送泉州市社会信用主管部门,纳入‘信用泉州’信息平台。”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落实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品质,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邱鹏)

标签:不动产登记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