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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出台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5-31 08:16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支持企业增资扩产

  晋江新闻网5月31日讯 昨日,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晋江出台了《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企业增资扩产。

  当前,晋江部分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基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从而影响了企业融资。因此,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结合企业反映的有关不动产登记问题,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出实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方案》,规模以上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已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因基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未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工业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再进行不动产权证办理。之后建设的,一律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已通过容缺后补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企业,需完成承诺事项整改。

  同时,工业企业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且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房屋建筑结构质量、消防等符合相关规定;房屋的建筑性质应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无擅自改变用途建设成套住宅、店面、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用房;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未列入政府收购储备计划、不在五年内改造、近期重点建设区域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镇街、经济开发区进行申报,经初审、受理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将与有关部门和镇街、经济开发区联合现场勘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勘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处罚,再进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不符合办理条件,将通知企业办理退件。

  (记者 阙杨娜)

标签:工业企业|不动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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