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撑起弱势群体“保护伞”
走进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块块荣誉牌匾、一面面锦旗映入眼帘:“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泉州市三八红旗手”“泉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这些荣誉,仿佛在讲述着一桩桩“一心为民”的感人故事。多年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握着法律之剑,担当群众的“护法使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弱势群体撑起了遮风挡雨的“保护伞”。近五年来,该中心共受理案件7000多件,位居泉州第一。
三级联动
线上线下立体服务
晋江企业多,务工人员多,工伤索赔、讨薪等案件不少。过去,住在镇村的群众前往市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要花费不少时间;若带来的材料不齐全,还要来来回回跑几趟。此外,一些群众因为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方便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如何让不同困难群体快捷方便地得到法律援助?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丁锦华介绍,中心打造三级服务网络,构建了市镇村三级线上、线下立体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农村千家万户。
如今,全市共有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级联络点395个、联络员411名,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各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援助全区域全覆盖。同时,中心借助科技的力量搭建法律援助信息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查询、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并在网上进行咨询、申请,真正实现“零距离”法律援助。
2015年9月,信息平台正式开通。池店镇新店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在一次入户宣传时,得知来自江西的农民工樊某被当地一家高频设备厂家拖欠工资5万多元。因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劳动部门无法受理樊某的申请。
为帮助樊某讨回工资,联络员当即帮助他在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录入申请信息。很快,中心就为其指派了律师。在与该厂老板协商无果后,承办律师帮助樊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樊某顺利拿到被拖欠工资。樊某拿到工资后,制作了一面书写“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送到中心。
随着“互联网+”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群体也不断扩增。据统计,自平台开通以来,共计有2000多人次通过平台得到了法律援助。“互联网+”法律援助、平台保护“N”个群体,这一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多次肯定,广大群众纷纷点赞。
横向互动
输血造血双管齐下
近年来,晋江进一步织密法律援助网络,不但向基层延伸,也推进横向联动,并在援助功能上向输血造血双重拓展。
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点,晋江还在市人武部、团市委、总工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妇联、老龄委、计生协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设立行业援助站,在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相应的法律援助站及联络员。目前,中心共有426个援助站点、473名联络员,形成一朵全市法律援助“蒲公英”。
2021年1月,中心驻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接到了一起31名女教师被“燕园幼儿园”拖欠工资的集体案件,31名女教师本向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但因“燕园幼儿园”未向市场监督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不能申请仲裁,只能到法院起诉。工作站工作人员当场指导31名女教师申请法律援助,并将该案件及时报告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因案件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较大,中心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分析研讨,精准指派富有此类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办理,并及时通报市妇联全程跟踪案件进展,积极协调法院依法从快立案,建议法院联合开展审前调解,同时主动联系幼儿园实际负责人并向其阐述法律利害关系。在中心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立案后仅仅3天,本案达成调解。怀着感激之情,31名女教师集体送了书写着“爱心援助、情满心间”的牌匾给中心。
“我们只是正常地履行职责,却能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我为自己是一名法律援助人而感到自豪。”中心工作人员苏俊凉说。
此外,中心还主动对接各行各业,与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慈善、残联、市场人力等机构部门合作,帮助救助对象解危救困,帮助就业,全力向解决输血与造血并重的方向迈进,从根本上解决救助对象的困难。
2018年7月,中心工作人员在回访时了解到,受援人安某在为施某提供劳务时发生事故,导致脊髓损伤伴完全性截瘫,属一级伤残。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施某赔偿安某残疾赔偿金等622649.41元。
可是,因施某无力支付赔偿金等原因,安某无法获得赔偿金。原是家庭顶梁柱,又因事故瘫痪在床,安某的一家生活变得十分困难。
面对此情况,中心立即为安某申请司法救助5万元,以解其燃眉之急。事后,安某的家人特地来到中心,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你们法律援助,帮的不单单是诉讼,还贯穿到最终结果。这是法律援助,更是生命援助!”朴实的话语,让工作人员再一次感受到肩膀上的担子从无形到有形,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强烈了。
创新举措
应援优援心系百姓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以及有家暴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女性受援人,中心做到“有需必援、能援尽援、能援优援”,让法律援助真正惠及广大百姓。
蒋某是晋江一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因公司拖欠其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工资共计8390元,其与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公司都不予支付。蒋某想起诉公司,但没钱请律师打官司。
今年5月,蒋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此外,蒋某于申请的隔天有急事回老家,想向中心申请马上审批、马上指派律师。
针对蒋某的特殊情况,中心对蒋某的案件受理后,当天审查、审批,并于当天将该案件指派给当日的值班律师。值班律师当天会见、阅卷,与蒋某办理委托手续。中心用高效、快捷、贴心的服务,为蒋某“及时解忧”,这一做法,令蒋某十分感激。
由于晋江长期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特色服务,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审查和指派,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2018年,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泉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
便民利民
服务群众温暖人心
法律援助,不是冰冷的审批程序,是充满人性化、温情化的法律帮助。援助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感情;维护的不仅仅是权益,更是温暖。
这些年来,中心始终坚信“服务于情、满意在心”,把每个前来求助的群众,都当成是自己的“家人”,不断完善便民举措,让他们感到更加温暖、便捷、有安全感。
中心着力加强便民场地建设,建设接待大厅,配备便民饮水机等设备,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公示栏,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让群众一到中心就对援助的流程心中有数。同时,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
中心还广泛运用“12348”法律服务电话、微信、手机、网站等咨询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个可随身携带的咨询服务终端。以政府购买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参与法律咨询,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咨询服务质量。近五年,通过“12348”电话解答的咨询数达7410件。
中心始终以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己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如加强法律援助窗口作风建设,通过“递一杯热水、送一个笑脸,说一句您好”的“三个一”服务标准,让群众一来中心,就感受到工作人员热情的服务和帮助,平静他们焦虑不安的心情;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使法律援助窗口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依赖的便民、利民、为民场所。
“虽然很忙,上班就像陀螺转个不停,但看到群众的法律诉求得到解决,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也不觉得累了。”这是在窗口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朴素心声。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苏俊凉)
- 探索新时代法律援助新路子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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