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晋江刚刚发布!中小学生上学时间、作业以及手机……
晋江市教育局
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管理目标,明晰职责分工,讲究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实效。要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举措
(一)精准施策,全力推动落地见效
1.减轻作业负担
(1)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作业管理要求,准确把握作业育人功能,全面压减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整体效益。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
(2)加强作业总量的控制和统筹,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学校和年级要加强统筹调控,每周统计公布各班作业总量,平衡各学科作业数量,防止某些学科作业时间占比偏高的问题,作业总量控制落实情况纳入教师定期评价内容。班级要设立“作业公示角”,公示学科作业内容和完成时间,由班主任协调并督促落实。
(3)着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结合校情学情,严格按课程要求,精选作业内容,精准设计难度,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提倡设计校本作业。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应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发挥责任督学队伍作用,及时跟踪、了解各校作业量的情况,不断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与实施效果。
2.保障睡眠时间
(1)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科学制定校历和学生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各中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各中小学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2)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寄宿制学校住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原则上小学不早于7:30、初中不早于7:00、高中生不早于6:30,晚自修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
(3)《课程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要张贴到班级(门口)接受监督,并报送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备案。 各校可根据季节变化、疫情防控需要错峰上下学。鼓励有条件学校开展小学35分钟、中学40分钟课时试点,适时安排长短课时。
3.加强手机管理
(1)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生手机确需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妥善保管。
(2)各中小学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多元校园通讯方式,便于学生在校园内与家长联系。各中小学要完善日常手机管理制度,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3)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规范读物管理
(1)各中小学应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图书角和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清理结果存档备查。
(2)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审核、公示、报备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公示、推荐管理。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各中小学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存档备查。
(3)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根据上级审核结果每年公布教辅推荐目录,教辅以上级推荐目录为主,由家长选择购买。
5.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师资配备和管理,确保体育课不被“挤占”“挪用”。
(2)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和阳光体育活动,每年举办体育节或运动会,倡导全员参与;引导家长督促每天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2次共10分钟眼保健操时间,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要安排学生走出教室活动或远眺等,每个学生要掌握1-2项运动技能。
(3)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用眼的习惯,严格控制孩子居家期间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间,严格控制看电视时间,定期组织视力筛查,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不断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
(二)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聚集教学管理优化,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各中小学要优化教学方式,鼓励启发式、探究式、互动式教学,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执行各学段“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教育局、进修学校、镇(街)教委(育)办要指导各中小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完善集体备课、听评课制度,推行“五研”(研课标、研教材、研教学设计、研学情、研命题)、“四定”(集体备课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发言人)。教研部门要定期组织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并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把作业设计纳入教研内容。
2.创新课后服务机制,更加注重提质扩面。加快推进公益惠民、自愿参加、形式多样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拓展体育、美育、劳育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创造性地增强课后服务供给,不断加强课后育人服务管理水平。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施策,“点题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要结合《晋江市“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校外培训机构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每日 22:00 到次日 8:00 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职社科等要根据职能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 号)的政策宣传解读,跟踪督促。各教委(育)办履行好属地责任,规范管理。
4.构建教育多维评价,更加注重绿色人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维度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鼓励学校对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违规或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组织统考,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三)家校联动,凝聚协同育人合力
1.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
2.要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家长会、开展一趟家访、举办一堂家庭教育讲座、发布一封告家长信、组织一场家长开放日)。
3.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向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赢得家长理解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各中小学主体责任,学校领导班子、任课老师等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将落实“五项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作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行动,作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民办中小学要全覆盖、同部署、同要求。
(二)加强督导指导。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切实落实监督责任,采用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五项管理”等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导。要将落实“五项管理”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晋江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平台”,发挥信息技术监控管理作用,确保“五项管理”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要以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督导,确保每个月至少到校督导一次。各中小学要根据自查结果和责任督学核查结果,立行立改。
(三)完善监督机制。要把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和减负措施的情况纳入各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办学行为督导、教师考核等工作内容。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大数据平台”“督导管理平台”、“‘五项管理’网上调查”、咨询监督专线等作用,对各中小学落实“五项管理”和减负措施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市教育局设立“五项管理”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595--85681355。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中小学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做到师生员工、学生家长“五项管理”人人知晓、项项清楚、身体力行,并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各校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各中小学典型经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认识误区,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引导社会参与“五项管理”,共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附件1
泉州市教育局加强“五项管理”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负面清单
1.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3.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不得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
5.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6.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7.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8.不得违规推荐或选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9.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1.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
12.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13.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
14.禁止中小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15.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6.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17.不得违规或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组织统考
18.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19.课后服务不得讲授新课
20.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21.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22.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2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2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25.不得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
26.不得将升学情况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27.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28.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2
中小学进校园课外读物十二条负面清单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
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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