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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实施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记分管理 重大隐患回潮 一次性记满12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9-29 18:23
  

  晋江新闻网9月29日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卫健局获悉,为加强全市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晋江市印发《晋江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记分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对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记者了解到,此次记分管理实行12分制,记分周期为1年。《制度》中规定,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未开展每月“15日安全生产检查日”活动、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形,按照相应标准分别计入1~2分不等的分值。如果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回潮、“二合一”等严重情形,则该医疗卫生机构将被一次性记满12分。

  “根据不同记分,我们将采取不同惩戒举措。”晋江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一个记分周期中,累计记分达到6分的医疗卫生机构,晋江市卫健局将约谈主要负责人;累计记分达到8分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书面向局党组作出说明,民营医疗机构将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累计记分达到10分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将被暂停在人事、资金、职称等方面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则将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当年度平安医院考核的基础上将下降一级,若是民营医疗机构,则直接抄告有关部门和镇街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此《制度》旨在倒逼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解决‘部门热、机构冷’的难题。”晋江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借此《制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记者_李玲玲 通讯员_黄育龙)

标签:医疗机构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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