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历时长大伙评理解难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6-30 16:08
晋江新闻网6月30日讯 日前,记者了解到,晋江市金井镇评理调解室联合司法所和晋江交警金井中队等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去年3月,由路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蔡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蔡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后,晋江交警金井中队也根据调查事实出具认定书:认定路某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蔡某无责任。
此后,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长期无法达成协议,蔡某家人也多次到交警中队吵闹,言辞愈发激烈并扬言上访。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金井镇评理调解室及时介入,联合司法所和交警金井中队、所在村委会,多次对双方进行评理调解。
在评理过程中,交警中队民警对该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介绍了相关类似事故赔偿情况。同时,评理员也指出赔偿要求应合法、合理、合情。若偏离合理赔偿范畴,调解不成只能走诉讼途径,而法院也是综合人员损伤、治疗、车辆维修等情况做出赔偿金额判定,但法院审理判决并非一时,等待时间较长,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后续评理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逐一估算事故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具体金额,得出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合理的“公约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_许洋洋 通讯员_洪佳妮)
标签:信访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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