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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遭“两连击” 先遭狂砸又被偷走电池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5-31 10:24
  

  晋江新闻网5月31日讯 在晋江市泉安路池店镇东山村路段,一辆共享电动单车伤痕累累,它先是被一名“路怒”男子狂砸损坏,接着又被另一名贪心的男子扒走电池。不过,两名男子最终都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近日,晋江警方接某共享电动单车运营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一部共享电动单车在泉安路池店镇东山村路段被偷走电池,车辆严重损坏。

  办案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扫码了该共享电动单车骑行了不到100米就开始打砸该电动车,男子反复将电动车掀起往地上猛摔,几分钟后才悻悻地离开现场,但该男子似乎还没有解气,几分钟后骑了另一辆共享电动车回到现场再一次打砸这辆电动车。

  奇怪的是,男子从两次打砸电动车到离开现场,都没有偷走电池的行为。民警判断偷走电动车电池的另有其人,于是继续查看监控录像。果然,在电动车被打砸一个小时后,一名骑电动车路过的男子将被打砸的电动车扶到路边,然后扒走了车上的电池并放在自己的电动车后座上走了。

  通过监控视频进一步延伸,民警发现打砸电动车和偷走电池的两名男子分别为田某和许某。当天上午11时许,田某和许某先后被晋江警方传唤到池店派出所接受调查。

  田某今年26岁,三明大田人,在东山村某工厂务工。据田某交代,当时其扫码了该电动车,不料骑行不到100米就可能因电量不足无法继续骑行。愤怒之余,他一时冲动就打砸电动车出气,过后他也很后悔。

  许某,江西人,今年46岁,是一名代驾司机。据许某交代,当时他骑车经过现场时,发现一辆共享电动车躺在辅道的正中间,上前查看,见该电动车的电池脱落,因一时贪心就将电池扒走,被他藏在附近300多米远的一处草丛中。

  经调解,田某向电动车运营公司负责人道歉,并赔偿电动车损失3470元。许某因涉嫌盗窃则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张金坛 郭川)

标签:盗窃|共享电动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唐诗莹唐诗莹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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