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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加强出租房管理工作 有房东租房无备案被处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5-22 12:07
  

  晋江新闻网5月22日讯  5月18日,晋江市深沪镇南春社区三宝街,一房东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人员,且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及上报派出所备案,被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场予以200元处罚。

  近日,深沪边防派出所以社区民警“住村”工作为契机,结合标准地址二维码“回头看”工作,连续多日对出租房屋开展全面清查,确保房东如实对流动人口登记备案。据悉,为保护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和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出租人需要履行治安责任,自觉将承租人报送公安机关,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近期深沪边防派出所也以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主线,结合“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出租房检查中,深沪边防派出所民警向租户开展防诈骗和防疫宣传,“手把手”教他们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另一方面,民警深入排查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引导房东运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及时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还与房东签订租房消防安全和流动人口登记责任状,并对多次不按照规定整改租房消防隐患和多次不如实登记租户信息的房东进行处罚。

  (记者_曾舟萍 通讯员_林明盛 陈超 郭旭坤)

标签:深沪镇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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